2019年1月7日 星期一

第三十章 代禱的使命(1)

    「作聖潔的祭司,藉著耶穌基督奉獻上帝所悅納的靈祭。」──彼得前書二:5

    「你們倒要稱為耶和華的祭司。」──以賽亞書六十一:6

    「主耶和華的靈在我身上,因為耶和華用膏膏我。」這段話講的是基督耶穌,記載在以賽亞書六十一章。基督工作的果效讓所有得救贖的人都成了祭司──與祂這位大祭司一樣,同受聖靈的膏抹。「這好比那貴重的油,澆在亞倫的頭上,流到鬍鬚,又流到他的衣襟。」(詩1332)如同亞倫的每一個兒子一樣,基督身體的各個成員都有祭司的職分和權利,但是卻不是每一個都懂得運用自己被賦予的能力,許多人甚至完全忽略它。然而這的確是上帝兒女所擁有至高的特權,也是與祂相似、相近的重要特點。「祂長遠活著為我們祈求,」我們對此還有懷疑嗎?讓我們來好好思想我們身上被委任的祭司職分吧。

    首先是祭司的工作,其中包含二個層面:一是對上帝那邊,二是對人這邊。「凡從人間挑選的大祭司,是奉派替人辦理屬上帝的事。」(來51)或者像摩西所說:「那時,耶和華將利未支派分別出來,抬耶和華的約櫃。又侍立在耶和華面前事奉祂,奉祂的名祝福,直到今日。」(申1082153310;瑪26)一方面,祭司擁有與上帝親近的能力,可以住在祂的聖殿中,把牲血的奉獻或燃燒的香獻給上帝,但是祭司並不是為自己的緣故而做這些工作,他是為了他所代表的人民。另一方面,祭司的工作要將人民的奉獻虔敬地奉獻在上帝面前,然後奉祂的聖名祝福,將上帝恩典的確據和律法教導給人民明白。

    祭司是一個不為自己活的人,他與上帝同活、只為上帝活。祭司的工作是上帝的僕人,他照料上帝的聖殿、維護上帝的榮耀和敬拜、把上帝的愛和旨意讓人們明白(來51);他的工作是找出人們的罪愆和缺乏,將之帶到上帝面前,以人們的名獻上馨香的祭,然後為人們得著上帝的赦免和祝福,再奉上帝的名祝福他們。

    這是每一個信徒所面對的至高的呼召,我們得著基督救恩的目的只有一個,就是在敗壞的世界中作上帝的祭司。我們將與耶穌基督這位大祭司的身分一致,作上帝恩典的使者和管家。

    第二是祭司的身分要與他的工作相符。因為上帝是神聖的,所以祭司也必須格外的屬靈;這個意思不只是祭司必須遠離所有不清潔的東西,而且還得在上帝面前成為聖潔──因為上帝要使用他,所以他必須與旁物分離,單單奉獻給上帝所用。然而,在世界之中分別出來以及奉獻為上帝所用,可以由許多的方式來詮釋。

    衣服就是一個表徵。依照上帝指示所製出的聖衣,表明祭司是屬於上帝所用(出28)。由命令也可以看得出來,祭司受命必須保持潔淨,尤其要他們不能與死亡和玷汙有所接觸。祭司不可以有身體的缺陷或瑕疵,因為祭司必須擁有完整的身體,才能在事奉上帝的工作上,
達到祂完全和神聖的要求。祭司不是來自其他族群的世襲或遺傳,祭司的身分乃是由上帝所特別指定。祭司的生命就是信心──對於上帝的信心;他們活在上帝之中、為上帝而活。這就是新約聖經中記載的祭司的特性。我們個人的生命和身分決定我們在上帝面前的祭司能力。當耶穌看著我們在地上的行事,我們要讓他毫無羞愧地說:「他們沒有玷汙他們身上的聖衣。」


    當我們從世界分別出來時,我們必須證明我們在主耶穌面前的聖潔是我們全心全意的想望;而且我們也擁有像祭司般完整的身體,必須「毫無玷汙皺紋等類的病」,因為我們讓自己是「屬上帝的人得以完全,預備行各樣的善事,」「使我們成全完備,毫無缺欠。」(利211721;弗527;提後317;雅14)最重要的是我們必須願意拋下世上的所有,丟棄一切──如同基督耶穌一樣──單單只需要上帝和祂的一切。這樣方能造就真正的祭司,一個只為上帝和人民而活的人。

──摘自「如何在基督裏學習禱告(With Christ in the school of prayer)」    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慕安得烈(Andrew Murra) 著         黃友華譯           大光出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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