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年9月24日 星期二

求就得著──禱告蒙垂聽的五種秘訣


第四章 按祂的能力:天父 (3)
   
能力是發命令的權威

        做父親的不但有能力去完成事情,也擁有權威,可以命令他們的孩子做事。我們請求天
父為我們行使祂的能力時,必須記住,祂的能力也包括了祂對我們的權威。

        你或許十分熟悉馬太福音二十八章十九、二十節的記載,在那裏基督給了教會一個大使
命。你或許也注意到,祂提到大使命之前先講了第十八節的話:「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,都
賜給我了。」

        此處所用的「權柄」這個詞,是很準確的翻譯,因為它是一種特別的能力。隨之而來的
並不是一些神蹟奇事的展現,而是必須遵守的命令。耶穌託付門徒大使命,因為祂有權柄(
)這樣做。

        如果你想得到上帝的能力,必須順服於上帝的權威。如果你未曾順服上帝的命令來服事
祂,就不能期望上帝命令一切的創造物來供你役使。

        聖經中有關禱告得著答應的最重要的經節之一,就是約翰壹書三章二十二節:「並且我
們一切所求的,就從祂得著。因為我們遵守祂的命令,行祂所喜悅的事。」

        雖然有許多有關禱告的應許,並不像上述經文那樣,很明白地講到順服與能力的關係,
但大多數的經文仍然蘊含著同樣的意義。舉例而言,雅各書五章十六節有一個著名的應許:
「義人祈禱所發的力量,是大有功效的。」什麼樣的人稱得上是義人呢?豈不是順服基督、
按祂公義而行的人嗎?

        另外一個禱告的應許是基督自己親自講的:「不是你們揀選了我,是我揀選了你們,並
且分派你們去結果子,叫你們的果子常存。使你們奉我的名,無論向父求什麼,祂就賜給你
們。」(約十五:16

        很顯然地,耶穌說順服獻身的呼召(去結常存的果子),與無盡祝福的應許是有關連的。

        請注意約翰福音十四章有關順服與祝福的關係的經文:「你們若愛我,就必遵守我的命
令。……父就另外賜給你們一位保惠師。」(1516)「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,這人就是愛
我的。愛我的必蒙我父愛他,我也要愛他,並且要向他顯現。」(21)「人若愛我,就必遵守
我的道。我父也必愛他,並且我們要到祂那裏去,與祂同住。」(23)

        另外一個有關禱告與其眾多影響之間和諧一致的原則,就是你自己對上帝所宣告的愛,
必須與你對祂話語的反應和諧一致。你預期禱告能否得著回答的程度,應該與你順服並服事
上帝的程度一致。

        所有禱告得著答應以後,還必須隨之以順服。換句話說,我們不能為了使禱告得著答應
而暫時順服上帝,等答應一臨到,我們就不順服了。畢竟,上帝不僅知道我們過去做了什麼
事,也知道我們將會做些什麼事。

        因此,我們若期望禱告得著答應,必須遵守相關的原則。如果我們為金錢禱告,就必須
準備遵守聖經上有關管家職責的教訓。如果我們為健康禱告,不斷順服,便會將自己的身體
當做上帝的殿來對待。如果我們為朋友禱告,得著答應以後,我們應有的反應便是要以愛、
服務和忠誠對待他們。如果我們為屬靈的家禱告,那麼,在上帝給予我們的教會裏,必須尋
找可以服事的地方。如果我們為上帝的引導或屬靈的智慧禱告,上帝指出一條明路以後,我
們必須照著遵行。也因此,十分明顯地,如果我們要求上帝啟示祂的旨意,在它顯明了的時
候,我們必須願意遵行祂的旨意。


        我們不僅要遵崇上帝的能力,尋求祂的旨意,還要順服祂的權威。只有遵行上帝的旨
意,我們才能發現上帝的能力的意義。(約七:17

──「求就得著 ( How to Get what You Pray for  )比爾奧斯丁著  尤雅方王偉強合譯  
       大光宣教出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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