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年9月29日 星期日

求就得著──禱告蒙垂聽的五種秘訣

第五章 按祂的名:人子 (4)

祂的名就是祂的關係   

        名字也是顯示關係最簡單的方法。同家庭的成員都有同樣的姓,象徵著相互的附羼與責
任。名字往往由繼承血親而來,所以有些小孩子就沿用生身之父的名字。名字也因收養而改
變,養子女便採用了養父母的姓。名字又因婚姻而改變,做妻子的往往採用丈夫的姓

        上面的情況中,我們都向別人見證了彼此間是一體的,聯合的,和諧的。理想中,這些
名字的聯合──不論是因血緣、收養或婚姻──應該代表著彼此的愛和信任。有相同姓氏或
名字的人,往往有共同的利益和目標。由於共有一個姓名,也帶來了家產的共享。

        假設有個出身貧苦的新娘,嫁了個有錢的夫婿。她不再用娘家的姓,改用夫姓,而且有
權使用它。她可以用人人所公認她丈夫的名字,來買東西或辦事。她的丈夫也相信她會尊重
他,以誠實和榮譽感來使用他的名字。她也相信丈夫會將他名下一切的財物供應她。這並不
是因為丈夫不在身邊,而是因為他們現在已經是一體了。

        聖經上使用了有關家庭的優美文字,來描述信徒與基督的關係。那些相信祂名的人,就
成了上帝的兒女(約一:12),耶穌說無論什麼人,只要遵行天父的旨意,就是祂的兄弟姊
妹和母親了(路八:21)有時候這種新關係稱為天父的收養(羅八:15四:5),我們在上
帝的家裏(弗二:19),我們是祂全家的一部分(弗三:15)。身為祂的兒女,我們是上帝
的繼承者,與基督同為後嗣(羅八:17)。

        身為教會的一份子,我們也稱為基督的新娘。(太九:15,廿五:6;約三:29;林後十
一:2;啟十九:7,二十一:2,二十二:17)。無論是兒女或新娘的比喻,其中總是蘊含著
與祂的名字聯合的意義。

        我採用了另一個名字時(例如基督的),便意味著我已經放棄了我獨立的生活。但這也意
味著我會因此而接受祂全部的生命,愛和權利。名字與要求的權利是相伴相隨的。耶穌的名
字完全充滿我,並且成為掌管我生命的力量時,祂的名在禱告中所產生的能力,也將會是我
的。

        我們受教導可以奉基督的名「要求一切」,但我們也受教導「無論作什麼,都要奉主耶
穌的名」(西三:17)。奉祂的名做一切事與要求一切,必然有連帶關係。一個家庭裏,小孩子
的長相和行為都會像他的父母。婚姻關係中,丈夫與妻子互相扶持,和諧共度人生。我們和
主名的關係也該如此。如果我們一點也不像我們的家人,如果我們沒有家人的信任以及共同
的利益,如果我們和家人沒有什麼關係,除了有所求的時候,這樣,我們就不能只因為有相
同的名字,而期待要求什麼權利了。

        有時,我們擔心一般人會濫用或誤用主的名,但是,基督的名卻能夠自我保護。因為它
是屬靈的能力,沒有人能夠使用它,除非他藉著符合主名的生活和行為來得著這種能力。

        這樣的解釋,只不過觸及奉基督的名禱告的表面意義而已。我盼望,你能藉著禱告和實
際的生活,深入研究,以發現主名的真義,並且真正明白基督的本質,天性,同在以及和我
們的關係。 

        禱告的聖徒們,
    在言語、行為,和意念上,
    都是一體的;因著天父和聖子的同在,
    他們得到了田美的團契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 ──詹姆士。蒙哥馬利(James Montgomery

──「求就得著 ( How to Get what You Pray for  )比爾奧斯丁著  尤雅方王偉強合譯  
       大光宣教出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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