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何成為代禱勇士
第十一章 耶穌的禱告榜樣
「所以我要使祂與位大的同分,與強盛的均分擄物。……祂卻擔當多人的罪,又為罪犯代求。」──以賽亞書五三:12
「祂為罪犯代求」想想這情況,要怎樣的資格與條件,才能理直氣壯、面無愧色地為罪犯代求?耶穌必須流血捨命,為世人的罪獻上挽回祭,聽聽祂在客西馬尼園,汗沁額角的椎心禱告:「父啊,倘若可行,求祢叫這杯離開我,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,只要照祢的意思!」(太廿:39)
是什麼力量促使祂願意如此犧牲奉獻?連命都不要了!是祂對天父的愛──為達到天父公義的要求(罪的代價必須用死來抵償),同時神愛世人,要人在祂的聖潔上有份。
再想想祂付上這樣悲壯的代價,獲得怎樣的報償?祂戰勝眾仇敵,得以坐在天父的右邊,不斷地為眾人代求,祂也要看到那些被祂用寶血重價贖回的人,成為祂的禱告同伴,以基督的心為心,一同為救人靈魂的事工迫切禱告!
耶穌的榜樣,給我們怎樣的啟示?就是當學像耶穌,傾全力為所要帶領的人禱告,即使要將命擺上也不退縮,因天父是這樣愛我!
──「如何成為代禱勇士 (The Secrect of Intercession)」慕安得烈著 吳秀蘭譯 大光宣教出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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