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年2月4日 星期一

第一章    缺乏禱告之罪(1)

        為了讓良心發揮功能,讓我們的內心真實地悔改,我想,每一個人都應該列舉出自己的罪名。認罪固然是極為隱私的,不過,我想,眾罪中沒有一個罪比「不禱告」的罪更叫人倍覺羞愧而有罪惡感的。

        為什麼「不禱告」是這麼大的罪呢﹖其實,起初「不禱告」常被認為只是一種軟弱,很多人會推諉沒有時間啦!或被其他的事分了心,所以不覺得「不禱告」有什麼罪惡感。但我盼望以後我們會誠實地承認不禱告的確是一種罪。

        一、「禱告」乃是通往上帝之路。聖潔而榮耀的上帝邀請我們來到祂那裏,和祂談話,向祂祈求日用所需,藉著與祂相交去經歷祂的賜福。上帝已按著自己的形像造了我們,又藉祂的兒子救贖我們。因此,我們可以藉著禱告尋得那至高的榮耀和救恩。

        這個屬天的恩賜對我們有什麼用﹖有多少人一天不過花五分鐘來禱告!他們說,沒什麼時間可以禱告,其實是缺乏禱告的概念,他們根本不知道該如何花半小時和上帝相處!我不是說他們絕對不禱告,而是,他們每天會禱告──只是不怎麼喜樂地禱告,其實真正與上帝相交會顯明上帝才是他的一切。

        假如有朋友來訪,他們會有時間的。他們會「挪出時間」高高興興地與人談心,即使犧牲掉別的也在所不惜。你看,只要他們高興就一定有時間,卻沒有時間和上帝相聚,到祂裏面讓自己得到愉悅。他們寧可花時間在那些能服事自己的受造物之上,卻讓時間一天天,一月月過去,一小時也不肯花在造物主的身上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我們是否願意承認這樣的態度是很不尊重上帝呢﹖還敢說找不出時間與上帝交通,這罪豈不太明顯了嗎﹖我們該不該很羞愧地哭喊︰「禍哉!我滅亡了,上帝啊憐憫我,赦免我不禱告的罪。」

──摘自「如何經歷禱告的生活」    慕安得烈著    白拾恩譯    大光傳播出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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