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年3月1日 星期五

第八章    順服與得勝的生活(1)

        與罪相對的就是順服。「因一人的悖逆,眾人成為罪人,照樣因一人的順從,眾人也成為義了......就作了義的奴僕(羅五︰19;六︰18)。」為了要把前面所講到的罪,和新生命以及領受聖靈連結在一起,我們必須依上帝的意思,將「順服」重新定位。

        因著基督降卑自己,順從至死,且死在十字架上,所以上帝又將祂高升。為此,保羅曾勸我們︰「你們當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(腓二︰5)。」由這一點我們可以看見,基督的順從是那樣地討上帝的喜悅,這也應該成為我們行事為人的方針。就像一個僕人知道他自己要在一切的事上服從他的主人一樣,那無可質疑的順從必須要成為我們生命中最基本的特質才對。

        基督徒對這點的了解是何等地少啊!多少人讓自己迷失,讓自己接受「罪是難免的」這種想法,所以容許自己每天去犯罪。這種錯誤到底造成了多少傷害,已很難評估了。不順服的罪之所以很難辨認,這大概是主因之一。我自己也聽過基督徒半開玩笑地說著自己生活在黑暗軟弱中的原因︰「對啦!就是又不順服!」想想看如果對於不順服成習慣的佣人,我們會迫不及待想把他開除。可是,做上帝的兒女每天都不順服竟不足為奇,我們天天都承認自己的不順服,然而卻不離開「不順服」的罪。

        你知道嗎﹖這就是為什麼有那麼多禱告是在求聖靈賜下能力,但蒙垂允的卻微乎其微﹖難道我們沒讀過︰「上帝賜給順從之人的聖靈......(徒五︰32)」這句話嗎﹖其實,每一個上帝的孩子都已經接受了聖靈,只要他願意聽聖靈的聲音去順從那位至高者,上帝必定喜悅他,且願向他彰顯聖靈的大能。但是,如果他不順服上帝,如此日復一日,那就別怪為何禱告祈求聖靈充滿,卻總不得回音。

        我們已經說過,聖靈自己是很渴望能掌管我們。那麼,我們當如何全然獻上自己,而不只是順服而已﹖聖經說我們要被聖靈引導、靠聖靈而生活。那麼我們和聖靈之間應有的關係,就是讓自己被祂引導,管理。如此一來,順服,就是我們和上帝的關係中最主要的關鍵因素了。「你們當聽從我的話,我就作你們的上帝(耶七︰23)。」

        主耶穌在最後一夜,給門徒有關聖靈的應許時,就特別強調這一點︰「你們若愛我,就必遵守我的命令。我要求父,父就另外賜給你們一位保惠師(約十四︰1516)」順服在此成了領受聖靈的基本要求。「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,這人就是愛我的;愛我的必蒙我父愛他,我也要愛他,並且要向他顯現(約十四︰21)。」所以,接著在23節就說︰「人若愛我,就必遵守我的道;我父也必愛他,並且我們要到他那裏去,與他同住。」「你們若常在我裏面,我的話也常在你們裏面,凡你們所願意的,祈求就給你們成就(約十五︰7)。」「你們若遵守我的命令,就常在我的愛裡,正如我遵守了我父的命令,常在他的愛裏(約十五︰10)。」「你們若遵行我所吩咐的,就是我的朋友了(約十五︰14)。」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還有什麼話比這些經文更清楚明白地要人以全生命去順服,跟從那位復活的基督呢﹖基督的靈本身就不以完成祂自己的旨意為滿足,更在於完成父的旨意為目的。故此,若我們的心不願全然順服,主耶穌和祂的靈便不可能在我們心裡居住。

──摘自「如何經歷禱告的生活」    慕安得烈著    白拾恩譯    大光傳播出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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